我司为上海熙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血战钢锯岭》的中国协助发行方,现就Kylin Pictures, Inc. (麒麟影业)在电影《血战钢锯岭》中联合制片单位的权利作如下声明:
Kylin Pictures, Inc. (麒麟影业)根据与CCP Film Holdings III, LLC的约定,享有在电影《血战钢锯岭》署名为“联合制片单位”的权利。《血战钢锯岭》在中国内地上映过程中,Kylin Pictures, Inc. (麒麟影业)联合制片单位的署名被我司删除,系对Kylin Pictures, Inc. (麒麟影业)“联合制片单位”的权利以及所能获得的商业利益产生了不良影响。我司对此深表歉意,现郑重声明Kylin Pictures, Inc. (麒麟影业)是电影《血战钢锯岭》“联合制片单位”,以消除给Kylin Pictures, Inc. (麒麟影业)造成的不良影响。
特此声明。
上海熙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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