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健康有序地推动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工作,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近期开始进行第41批优秀儿童影片选片推荐工作。
推荐工作要求影片内容应健康有趣、积极向上,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且适合广大中小学生欣赏。影片应为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间取得电影局公映许可证且未参加过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选片推荐,包括故事片、动画片、纪录片、科教片等多种类型。
同时,报送单位应具有影片的版权,为影片的第一出品单位(如非第一出品单位,需出具第一出品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受理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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