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以来,国内疫情局部暴发与多点散发并存,特别是3月份以来,新一轮疫情波及28个省份。作为聚集性接触性服务行业,电影业面临的经营困难比较突出。尤其是3月11日之后,全国多地影城暂停营业,多个“票仓”城市影院关停,截至4月10日,全国营业影院5404家,营业率为44.92%。
在此背景下,甘肃省、重庆市、广东省、湖南省、山东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等近20个省市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影局关于从严抓好电影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推出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在积极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同时,也根据实际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地方具体举措,通过减税降费、房租减免、消费券发放、开展促销活动、就业扶持、金融支持、优化经营环境等手段帮助服务业挺过难关,其中多项帮扶政策都对电影行业尤其是影院予以倾斜。
在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上海市和深圳市,当地政府还出台专门措施对包括电影在内的文化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江苏苏州、山东青岛、浙江温州、浙江金华、山东淄博、云南昆明、江苏常州、浙江嘉兴等地也在政策中帮助电影企业纾难解困。扶持的角度每个城市各有侧重。烟台和无锡偏向于刺激消费,苏州和昆明强化金融保障力度,温州、金华、常州和嘉兴“则以真金白银”扶持影院。
从中央到地方,一揽子政策开始发力,在这一波纾困政策中,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成为了重点照顾对象。“久旱”的电影企业等来了“及时雨”。
◎ 近20个省市推出纾困政策 电影行业获重点帮扶
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强调,餐饮、住宿、零售、旅游、客运等行业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各项帮扶政策都要予以倾斜,支持这些行业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
在此背景下,甘肃省、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天津市、山东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等近20个省市推出助企纾困政策。在积极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同时,也根据实际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地方具体举措,通过减税降费、房租减免、消费券发放、开展促销活动、就业扶持、金融支持、优化经营环境等手段帮助服务业挺过难关,其中多项帮扶政策都对电影行业尤其是影院予以倾斜。
2月28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其中共提出13项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包括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财税政策,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等就业扶持政策。
截至4月7日,甘肃省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1900万元,“六税两费”减征3700万元,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减免300万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惠及企业数量6.06万户,减免保费金额2.10亿元。国有房屋减免租金3300万元。
3月17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其中提出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规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覆盖面,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并表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奖补。
3月1日,重庆市发改委等14部门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其中提到,要激活消费市场氛围,常态化开展“爱尚重庆”主题消费促进活动,引导服务业行业采取发放惠民消费券、打折、满减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支持精品书店、文博场馆、影院剧场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同时还提出实施文旅企业贷款贴息,2022年,市区两级联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暂时困难的文旅企业实施贷款贴息。
3月9日,江苏省电影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2021年度省级放映国产影片达标影院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江苏全省1012家符合奖励条件的影院,将共计收到2800万元奖励资金。本次资金下达依规简化流程,直接根据全国票务管理系统数据核定各家影院的奖励资金。其中,苏州市191家影院获得共计582.5万元奖励;南京市128家影院获得共计429.5万元奖励;无锡市112家影院获得共计296.2万元奖励。
3月10日,四川省发改委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今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同时,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3月24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帮助广东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其中提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原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到期后,延续实施时间一年至 2023年4月30日 。其中,全省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全省参保单位统一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20%。同时还明确,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
3月28日,《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布,提出5个方面、36项政策措施,其中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包括减税降费、就业扶持、房租减免、金融支持、优化经营环境、电力支持等11项措施。提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保持1%费率至2023年4月30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倾斜力度。
3月30日,湖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鼓励设立或统筹安排服务业企业纾困资金、融资应急资金,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纾困帮扶。同时,对于餐饮零售、文旅体育、交通运输等特殊困难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小微企业2022年内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月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概括为“五促三减两补一支持”。其中提到促参与政采、促零售新业态、促承接机关文旅活动;房租减免、税收减免、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防疫支出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及金融支持政策。
4月5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力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其中明确,落实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继续推行“免申即享”。
4月6日,黑龙江省出台《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对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文体和娱乐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纳税人,坐落于 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月份起至解除中高风险地区的月份止,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 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照本省有关规定,将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月8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落实按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并提出实施“皖美消费”行动,印发实施扩大消费需求若干措施,制定促进绿色消费工作举措。持续打响“皖美消费”活动品牌,每季度举办一场全省性的主题促消费活动。
截至4月10日,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推出助企纾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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