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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元投资主体积极“入局”
院线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院线制改革以后,影院的市场主体地位确立,院线投资影院的热情提高,加之一系列政策的推出,放开了投资准入门槛,市场呈现多元投资主体进入的新局面。
2003年11月25日,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联合颁布《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 21 号),2004年1月1日执行。允许外商同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新建、改造电影院,从事电影放映业务,但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限定外商投资额不能超过49%。
2005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影院和电影院线等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电影制作发行放映领域的国有文化企业。
在这样政策的支持与鼓舞下,万达院线于2005年正式成立,成为中国第一条完全由民营资本主导的电影院线公司。华纳万达、UME、百老汇、大地、横店、时代华夏今典、比高、耀莱、金逸等不同资金背景、行业背景的多个影院品牌开始探索中国电影市场。
富海芳表示,院线制改革前10年,大家其实是“摸着石头过河”,很多省市公司还没有完全从传统体制中转变过来,民营公司在这个时期参与进来,热情很高,他们对于市场的反应速度更快。
在这个时期,还形成了片方、发行方负责全国整体宣传,院线自主做当地宣传招揽观众的“合理分工模式”。
富海芳回忆称,院线为了“抢片”,纷纷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一些宣传稿件都在媒体截稿的前一刻发出去,绝对不给竞争对手反应的时间。“影片的商业化操作越来越多,每天有做不完的事情,有源源不断的创意,每周上映的片子也从一周一部到一周多部。”
多元投资主体的进入和传统院线的兼并整合,让这一阶段院线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也助力电影市场迎来一轮稳定增长。无论是电影院、银幕数量以及多厅影院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观影人次的可持续增长,为中国电影的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观众基础。
刘嘉谈到,院线制改革初期的几年,大家逐渐沉淀、磨合,一些省公司“翻牌”的院线公司也逐渐意识到,必须要调整思路,影院才是院线的核心资源,手里影院越多话语权就越强,话语权越强就能吸引更多的影院,这种正相关的联系,使得2003-2005年间院线内部重组的案例比较多,推动了第一波影院建设高潮的到来。
饶曙光认为,万达院线、金逸院线等民营资本大幅度进入,为电影市场带来了更多的活力。当然,也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当电影院线的数量和规模在实现高速增长的同时,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权衡和面对,如关于“院线”与“影院”的关系模式问题,也出现了签约影院缺乏自主创新意识、翻牌院线改革相对滞后、院线分布分散且实力悬殊、分成比例失衡等亟待解决的难题。
但多元资本的进入、数字技术的革新、利好政策的扶持、市场观念的深化、管理模式的转型等都为院线制的顺利实施和推广提供了保障,最终为在低迷中斡旋的市场带来希望的曙光,也为打破僵化的电影机制拓开了宽广的产业空间。
刘晖认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加入,把中国电影市场的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市场上也有了五星级影院的概念。同时,因为有了更优质、覆盖面更广的放映渠道,促进了国产商业大片的发展。这也是院线制改革,尤其是民营资本进入行业之后,对电影市场发展起到的非常大的作用。
◎ 激活竞争机制激发市场活力
电影市场实现爆发式增长
随着院线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电影各项产业指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截至2009年底,中国电影年度票房从2002年的9.5亿元增长至2009年的62.06亿元;影院数量从2002年的872家增长至2009年的1680家。
2010年1月4日,《阿凡达》的上映成为中国电影市场的标志性事件。首日3500万票房、最终票房13.78亿元的成绩刷新了多项市场纪录,一票难求、万人空巷的观影热潮让还在持观望态度的各界资本放下了最后一丝担忧。中国电影市场也迎来了影院投资的建设热潮,截至2011年底,全国电影院数量已达到2796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电影院线制改革进入第二个十年,也是中国电影产业高速发展的十年。从重要产业指标看,截至2018年底,全国影院数量达到10438家,银幕数量达50776块,成为世界第一大电影市场。年度电影票房也从2012年的170.73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565.79亿元。
与此同时,电影发行放映的体系也随着产业的高速发展实现了动态升级,新型院线管理日渐成熟,四个统一即“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成为优秀院线的基本必备条件,特别是以万达院线为典型代表,以现代化连锁经营服务为理念,以最大化满足消费者的观影体验需求为核心价值,于2015年1月在深交所上市,成为影院终端上市第一股。
刘晖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电影产业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无论从影片的数量、质量,商业大片的规模,还是电影院的建设速度,都是从前不可比拟的,也让电影产业成为了“朝阳产业”。
刘嘉谈到,2012年之后,跨省院线的概念已不是一两个省,而是横跨多省,甚至几乎覆盖全国,各院线纷纷扩张、下沉,影院建设迅速,助推中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票房第二大电影市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前,中国在市场规模上已超越北美,并且在年票房上一步步缩短与北美票房的差距,这可以说是院线制改革带来的成功。一方面让中国成为世界电影大国,更重要的是把观众请回了电影院,很多人养成了电影消费习惯。”刘嘉说。
饶曙光表示,近些年来,中国电影市场规模尤其是票房呈现了加速度的发展,得益于电影院数量、银幕数量的高速度增加和增长。中国电影行业的整体的规模得到了增加,同时自信心也得到了增强。在与好莱坞电影共舞的背景下,我们赢得了更多的主动权与话语权。
他同时坦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中国电影一些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比如说,2015年中国电影达到48%以上的增长。不过,自2016年之后,观影人次的增长,一直低于电影院和银幕数量的增长,电影院也好,单块银幕也好,产出的效益步入了下降趋势,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扭转。
谢世明认为,院线制从起初的开疆辟土、“跑马圈地”,到后来的群雄割据,再到2012年以来更加注重影院的品质与品牌效应,院线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了竞争就有优胜劣汰,一些有直营的资产联结的院线成绩会相对突出,以加盟为主或品牌管理有所欠缺的院线则难免‘掉队’。”
◎ 链接:院线制20年重要政策
▶ 2003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机制改革的意见》,其中规定,以参股(股份在49%以下)形式投资现有电影院线公司的,参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电影院线公司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以控股形式投资现有电影院线公司的,控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电影院线公司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单独组建省内或全国电影院线公司的,组建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电影院线公司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 2003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联合颁布《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 21 号),2004年1月1日执行。允许外商同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新建、改造电影院,从事电影放映业务,但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限定外商投资额不能超过49%。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的形式建设、改造及经营电影院,但股权不能超过75%。
▶ 2004年1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广发影字 [2004]41号),提出了“加快院线整合,鼓励系统外境内单位参股、控股或独资组建院线,影院可自主选择院线合作”等指导性意见。
▶ 2004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印发了《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广发影字[2004]257 号),明确了我国电影数字化的总体目标,提出大力推进电影制作数字化、建立健全电影数字节目发行网络、积极推进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建立农村、社区电影数字化放映网点等要求。
▶ 2004年11月,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在放开电影制作、发行、放映领域主体准入资格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扩大了投融资主体开放的范围,并用法规形式巩固了电影产业改革的成果。
▶ 2005年4月,国务院出台《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影院和电影院线等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电影制作发行放映领域的国有文化企业。
▶ 2005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49号颁布《〈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2005年5月8日起施行。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建设、改造及经营电影院。
▶ 2006 年1月,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颁布《〈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补充规定二》,2月20日起执行。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独资公司,在多个地点新建或改建多间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业务。
▶ 2006年9月,《“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出台,指出要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发展对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
▶ 2009年9月,《文化振兴产业规划》(国发〔2009〕30号)发布,提出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进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的跨地区整合以及数字影院的建设和改造。
▶ 201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号),提出进一步深化院线制改革,大力发展跨区域规模院线、特色院线和数字院线。积极探索院线经营规律、营销方式和管理经验,加强全国电影放映票务系统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影院经营服务水平。着力发展主流院线市场,大力开发二级市场和社区电影市场、农村放映市场,积极开发电影的电视点播、家庭影院放映、互联网点播、手机等移动多媒体播映等市场,加快形成传输快捷、覆盖广泛、层次多样的现代电影市场体系。
▶ 2010年3 月,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国有电影院线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意见》(中宣发 [2010]6号),进一步推动电影院线改革,促进电影放映市场繁荣。
▶ 2012年11月,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连续出台3项通知,助力影院建设和发展,《关于“对新建影院实行先征后返政策”的补充通知》是电专字[2004]2号文件的补充文件,其中规定对东中部地区县级城市及乡镇、西部地区省会以外城市的新建影院,当年(自然年度,下同)放映国产影片票房收入达到总票房收入45%(含)以上的,从下一年度起可继续享受电影专项资金先征后返政策;《关于返还放映国产影片上交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其目的在于引导放映终端加强对国产影片的放映,拓宽优质国产影片进入市场的渠道;《关于对安装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通知》则表示要对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影院安装使用数字放映设备进行补贴。
▶ 2013年8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县城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县城数字影院建设予以补贴。
▶ 2014年1月,《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下发,要求各地严格推行《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政策法规,其目的是建立和完善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电影市场体系,营造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影市场环境。
▶ 2014年12月,《关于进一步提高放映质量的通知》下发,主要针对影院银幕亮度和声压级达不到应有技术标准的现象,规范影院放映质量管理。
▶ 2015年2月,《关于加强影院放映技术管理、提高电影放映质量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电子商务售票工作的通知》,要求影院在确保放映设备的质量和品质的同时将电子票务纳入票务规范体系,明确了电子商务售票的规范和流程。
▶ 2015年2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县城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对部分贫困地区县城首家数字影院采取“先补后建”资助方式,并适当放宽了建设标准。
▶ 2015年6月23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连续出台两项文件,其中关于调整电影专项资金对“新建影院先征后返”、“资助城市影院改造”的政策,主要宣布对2015年7月1日新建(改造)开始营业的影院,停止执行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补贴。
▶ 2015年9月29日和30日,连续下发《关于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影片等侵权违法行为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数字水印技术运用、严格影片的版权保护的通知》,在申明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侵权等违法行为态度的同时,倡导利用包括“数字水印”在内的科技手段,加强版权保护。
▶ 2015年10月14日《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发布,同日国家电影专资办下发《关于规范影院票务系统硬件配置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都表示要严格审核影院票务系统,并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推动影院票务系统规范管理工作有规可依、违规必究。
▶ 2015年11月,《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出台,要求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主管部门也连续推出一系列措施,规范互联网领域及相关视听内容,稳定线上线下两个市场,保证电影产业持续向好发展。
▶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以法律的形式对电影发行、放映进行保障和规范。
▶ 2017年4月,《关于规范点播院线、点播院线规范经营的通知》下发,其中明确规定:从事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电影放映、发行服务,要依法取得电影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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