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值此建党百年之际,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后召开的这场文艺界盛会,其意义不言而喻。一部优秀的文艺作品,能够及时抓住把握社会现象的发展与变革,并且产生深远的影响。从19世纪末电影发明以来,影像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伴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影工业的完善,能够成批量生产出一系列的电影,中国作为世界电影工业的一部分,同样也丰富了电影的多样性。许多优秀的电影在当时产生重要影响,甚至影响一代人的观点,乃至推动社会的变革,如今还在被人们反复观看。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文艺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对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反作用,为建设法治中国,如何发挥文艺的作用,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回顾法治的发展,不能忽视文艺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我们另辟蹊径,可以从和法律题材有关的电影去看待它们是如何体现法治,又如何向观众普及法律。
我们去回顾法律题材有关的电影,它们所体现出来法律精神,是与时代紧密连接,这个过程也正是我们推动法治发展的过程。法律题材有关的电影经历从对法律的涉及、再到法律领域的细分、到法律和人性之间的把握,这个过程也是法律和电影艺术在不断达到平衡的过程。而我们也可以对于相关法律题材电影进行分析,来看看他们是如何发展。
可以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关的电影,体现出来的更多是对于法律的新鲜与陌生,在传统中国人情社会下,绝大部分民众没有法律意识,所以早期的电影会集中体现出现代法治与传统习惯之间的冲突。其中张艺谋导演为代表的《秋菊打官司》便是这一时期的代表电影,本片获得威尼斯国际电影节金狮奖、金鸡奖和百花奖大奖,由巩俐饰演秋菊。电影讲述丈夫被村长致残无力再干农活躺在床上,秋菊向村长讨要说法但不成功,并告到乡政府,乡政府协调村长赔偿但是态度恶劣,爱面子,不愿意道歉。怀孕的秋菊一怒之下,来到县城开始慢慢告状路,而后却又在秋菊难产的时候,村长伸以援手,两家之间和解,却在满月酒上,村长被抓走了,自此故事宣告结束。
我们可以在这里窥见法理与情理的冲突,故事的发生背景是80年代的乡村,在传统的乡土社会当中,有一套准则,便是依靠乡俗乡约的约定,“面子”成为十分重要的东西,这也就是村长一直不愿意道歉,而秋菊为了挣“面子”走上告状的道路。而法律在这种“面子”“情理”之间,并不会因为乡村社会的伦理有所偏袒,我们可以想象,即使秋菊希望这场官司能够和解,但是已经在法律程序面前,并不会简单过去。同时亦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秋菊一家人在村中以后生活会面临的问题。在该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协调占据很大一部分内容,民间习惯法则发挥重要的作用,这便是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同时关于其丈夫被村长伤害下体致残,是属于民法纠纷还是刑法,也是有待于分析。片中的秋菊她具有法律意识,有反抗精神,知道需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这却导向一个并不是很好的结果。这也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在乡村社会,即使是到现在,法律与情理的冲突仍然显现得明显,以秋菊为代表的故事,正是在中国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面临从传统乡土结构到现代转型过程中必然面临的。
步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世界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契约精神在市场中的作用愈大,愈加多的人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观影的人数每年都在增加,电影市场的成熟,也催生着多样化电影的需求。与此同时,法律有关的电影也在增加。其中有从国际法领域代表的《东京审判》,它讲述中国为代表的法官和检察官,在面对世界各国的法官的偏见和刁难情况下,同时又面临着对于美国法律体系的不了解,如何把侵华战犯东条英机等人送上绞刑架。在刑法领域下有《盲山》《亲爱的》等电影,它们涉及拐卖妇女儿童,它们将民众视线引入臭名昭著的人口拐卖,大量家庭支离破碎,分崩离析,是社会的痛点和难点,引发社会的广泛热议。同时也促进了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增加了处罚措施,并开展多项专项行动,解救一批被拐卖的儿童妇女。以这些电影为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优秀与法律有关的电影,引起社会的关注,其产生的直接亦或是间接影响,向广大民众普及法律知识,并且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积极向民众普及法律,在网上受到追捧,他有过这样子的发言:“我们经常说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但法律不是公平和正义本身,法律一定有不完美的成分。”他说,法律要追求完美,追求公平和正义,“认识到有缺陷不代表着摆烂,而是为了让缺陷变得越来越少。”经常可以看到民众感叹韩国的《素媛》《熔炉》,因为它们直接推动韩国法律对于强奸幼女危害儿童的法律的完善,并出台预支有关的法律,称之为“熔炉法”,让大家看到艺术的力量。
2018年上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在法律、艺术、商业、伦理等几个层次达到了平衡,在民众之间引发前所未有关于法律与情理之间的讨论,它也促使医保的改革,让很多白血病患者受惠。故事的原型改编自真实案例,陆勇是一名白血病患者,面对高昂的格列卫定价,很多患者无力支付,他了解到印度仿制药有类似的疗效,并开始帮国内民众带药,但是它没有相关许可,属于“假药”范畴,2014年他被检察院公诉,超过300名病友联名写信要求撤销,经报道引发热议,于2015年1月获释。
《我不是药神》片子就是聚焦于代购白血病“假药”的程勇、无力支付购买高额原制药后买“假药”白血病患者、投入巨大研发成本的生产原制药的厂商三者之间的矛盾。法律既要维护知识产权,医药公司前期投入巨额成本,倘若任由仿制药的发展,那么将打击制药公司积极性,减少对于罕见病药的研发;对于癌症患者而言,高昂的医药费用,无力承认,很大可能面临等死的地步;对于代购假药商而言初心是为了帮助患者,如果太高的惩罚,也会让民众怀疑法律过于冷酷无情。导演编剧和演员的通力合作之下,《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各种层面上取得巨大的成功,它让民众参与讨论情理与法理、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与拯救生命之间取得平衡、它推动国家医保改革,使得白血病患者受惠、电影本身又获奖无数取得高昂票房。
可以看到这个时候的法律有关的电影,对比之前三十年左右的发展,电影与法律之间的融合,已经触及到更深层次。并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联通,文艺作品产生的作用比以往更加大,民众能够及时将反馈在互联网表达,之后不断发酵。这些法律有关的电影,张扬法律精神,向民众普法的同时,又带动大家思考,助力建设法治中国。
(作者单位:琼台师范学院)